省委常委会研究部署老干部工作
发布人:宋建春
发布时间:201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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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省委书记李鸿忠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听取省委老干部局关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3号、以下简称3号文件)精神、全国老干部局长会议精神和我省老干部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当前老干部工作面临的重大问题,并就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老干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充分肯定2015年全省老干部工作成绩并强调指出,老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资源和财富。我们要始终牢记老干部的历史功绩,倍加珍惜老同志创造的宝贵精神财富,在历史的接续奋斗中,弘扬老一辈优良传统。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老干部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这次全国老干部局长会议精神,从传承党的优良作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高度,进一步重视和做好我省老干部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坚持用情关怀、用心服务、用力办实事,深入做好新形势下的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党组织建设,深入挖掘和大力宣传沈因洛等老领导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激励老干部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共同谱写湖北发展的“长江大合唱”。中青年干部成为老干部只是时间问题,做好老干部工作事关“长江大合唱”的声势问题、调子问题、效果问题,也是尊重自然规律和干部人事工作规律的体现,更是中华民族“孝为先”“孝文化”的体现,是讲文明、讲道德的体现。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带着责任、带着感情,按照中央要求做好老干部工作。
会议指出,全面落实中央要求和中办发〔2016〕3号文件精神,坚持用情关怀、用心服务、用力办实事,着力抓好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改进创新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改进创新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建好管好用好老干部学习活动场所,努力开创老干部工作新局面。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办发〔2016〕3号文件精神,抓紧调研起草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由省委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办。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文件规定,确保机构设置、职数配置、人员编制、车辆保障等落实到位,抓好党工委建设、特困帮扶、老干部工作“四先”表彰等具体工作。要将学习沈因洛同志先进事迹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号召全体党员干部包括离退休干部宣传学习其先进事迹,共同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
会议提出,要坚持老干部情况通报制度,引导老干部更好地认同省委决策、理解改革发展、支持中心工作。今年上半年,省委、省纪委将向老同志通报我省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引导他们更好地遵守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更好地支持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倡廉工作。
会议还研究了老干部工作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