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组织老干部法治宣讲团 为青少年讲好法治故事
发布人:宋建春
发布时间:2015-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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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落实习总书记组织引导老干部讲好中国故事的重要指示精神,南漳县老干部局同公、检、法、司各部门协同配合,依托全县各级关工委组织,组织广大老干部在11个镇(区)成立110个法治宣讲团,奔赴全县所有中小学校,讲法制故事,宣讲法律知识,教育学生做一个遵纪守法的青少年。
“宣讲团”邀请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退休干部闫正慧、卢光道结合该院审理的20余件有关未成年人犯罪的真实案例,向学生们分别讲述了抢劫、盗窃、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5类罪名的具体构成及法律规定,帮助学生们明确法律法规的界线,杜绝不良习惯和行为,以免触犯法律,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宣讲团”除了在全县中小学进行法律知识的宣讲外,还通过创新宣讲形式,丰富法治教育的内容,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一是将县人民法院近三年来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整理,制作成20余块法治教育案例展板,到30余所学校进行巡回展出;二是录制青少年法治教育光盘100余张,分发到全县100多所学校进行巡回展播;三是把审判现场搬到学校,举办巡回审判进校园活动5场,以真实案件和现场宣判,使广大学生受到警示教育。
“宣讲团”运用“六结合”方式,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即把青少年法治教育与德育教育相结合,与贯彻公民道德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相结合,与“中华魂”主题教育读书活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相结合,与理想信念和“中国梦”教育相结合,与学习雷锋和道德模范教育相结合,与为弱势青少年排忧解难办好事办实事相结合,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积极向上的理想信念,逐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目前,法治教育宣传教育活动已在全县宣讲200场次,受教育师生近3万人。(南漳县委老干部局黄晓军 钟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