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贯彻落实全省老干部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人:宋建春
发布时间:2016-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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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荆门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全省老干部工作会议精神的汇报,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行专题部署,对加强和改进全市老干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指出,老干部工作地位特殊,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老干部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深入贯彻全省老干部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要抓好中办发[2016]3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切实加强和改进老干部工作,注重发挥老干部的作用,为荆门建成江汉平原中心城市、湖北新兴增长极、全国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贯彻落实好全省老干部工作会议精神,重点要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认真落实中办发[2016]3号文件精神。强化对离退休干部的思想教育引导,完善落实离退休干部各项政治生活待遇,着力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对中办发[2016]3号文件的要求要逐条检查、逐条落实,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二是要切实加强对老干部发挥作用工作的组织引导。要在离退休干部中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定期召开老干部形势通报会,定期听取老干部的意见建议,要注重发现和宣传老干部的先进典型,为荆门改革发展凝聚正能量。三是要全力推进市县两级老干部学习活动阵地建设。市老年大学近期要在市委党校挂牌,要抓紧推进规划方案设计,启动部分项目建设。县市区老年大学今年必须开工,老干部活动中心必须达到省级示范要求。要将老干部学习活动阵地建设情况作为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履职尽责考核唯一内容。四是要切实加强对老干部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党政主要领导要带头联系,经常走访老干部,把老干部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履职尽责考核内容。要加强老干部工作力量,在老干部人数超过50人或超过在职干部编制数的市直单位,加挂老干部科牌子,确保老干部工作有专人负责,其他市直单位要指定人员负责。
会议原则同意,升格“市委市直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为“市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加强对县市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相关要求配置机构、编制和职数。(荆门市委老干部局)